1. 年齡18-30歲
2. 持中華民國護照,效期12個月以上
3. 身體健康與身家清白
4. 未曾參加過本打工度假計畫
5. 建議具備基本法文能力,以適應生活、與人交往及接洽工作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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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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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須知
1. 打工度假簽證費用:99歐元
2. 每年500名
3. 提供至少2100歐元的財力證明(含機票費用)
4. 通過醫院體檢,體檢費另付
5. 至法國在台協會繳交文件
6. 簽證核准後,需親至法國在台協會取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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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規定
1. 簽證申請日起3個月內入境法國
2. 最長可在法國停留12個月
3. 不得攜帶眷屬及孩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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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文件
1. 填寫長期簽證申請表
2. 提供出發日期,法國來回機票訂位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
3. 白底2吋照片1張
4. 護照正本
5. 1個月內至少歐元2,100的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
6. 1個月內的健康檢查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
7. 保險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
8. 英文無犯罪紀錄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(至各地警察局外事科辦理)
9. 來回機票訂位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
10. 以法文或英文撰寫的動機和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