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屬移民
A. 直接近親 Immediate Relative
不受配額限制,為美國已成年公民(citizen)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父母。
- IR-1 美國公民的配偶
- IR-2 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子女
- IR-3 美國公民在海外領養的子女
- IR-4 美國公民在境內領養的子女
- IR-5 美國公民的父母(公民需具備經濟能力)
- CR-1 美國公民結婚未滿2年的配偶
- CR-2 美國公民與CR-1被申請者未滿21歲的子女
B. 優先移民 Family Preference
須受配額限制,為美國永久居民卡持有者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(俗稱綠卡,Green Card)的配偶、子女,或美國公民的已成年子女、兄弟姊妹。因受配額限制,通常從申請至拿到移民簽證,需等待若干年。
- F-1 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、繼子女(其18歲前即確立關係)
- F-2A 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子女
- F-2B 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
- F-3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
- F-4 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